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禁止使用: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中添加了:生产、经营者不得将“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将声音作为申请要素加入了商标申请要素中。
上述七类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商标申请查询,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八条、*九条的有关规定。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商标类别查询,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