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应当如何认识“定牌加工”行为的法律性质? 加工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国内商标权的侵犯?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首先讨论清楚侵犯商标权的实质要件是什么,或者说商标权究竟保护什么。我国《商标法》*52条列举了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表现形式,而没有指出其实质要件。研究实质要件的意义在于,揭示侵犯商标权行为的本质特征,商标变更流程,帮助人们准确分析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商标,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小书写单位,商标制作限制,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商标设计制作,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