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2)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合伙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签约人身份证;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商标起名原则,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国际商标购买,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证明效力
商标行政工作中,经常需要核实涉案商标的注册情况。在中国商标网于2005年年底开通商标免费查询服务之前,基层工商机关主要通过3种途径核实商标注册情况并固定证据。
(一)查阅并复印商标局编辑出版的纸质《商标公告》。不过,基层工商机关很少完整保留纸质《商标公告》,查找时非常麻烦。(二)发公函请求商标局帮助查询商标档案。此途径*,但回复期限长,基层工作实务中采取这种查询方式的并不多。
(三)由商标注册人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证明的复印件,要求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由提供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真实性。这种方式较为常用,但是有以下问题:1.有些商标注册人,尤其是境外的商标注册人,联络难度大,联络成本高;2.有些商标注册人对基层工商机关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3.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仍需要核查其真实性,以防变造;4.注册商标被撤销或注销时,原商标注册证作废,但商标局难于全部收回,因此,对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仍需核查其是否仍然有效。